敖汉旗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受理公告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2019年自治区将继续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1.大学新生:
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
2.大学在校生:
2018年及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0元;录取到1、普通高校本科类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类或高职高专类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2、资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新考录和就读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等支出。
●申请时间和地点
参照(以)各旗县区公告为准
●大学新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3)高考准考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4)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各类证件原件审验)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低保户(或扶贫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7)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8)以学生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9)学生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大学在校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
(2)高校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或通过学信网下载的学籍验证报告
(3)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各类证件原件审验)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5)低保户(或扶贫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7)以学生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8)学生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相关情况说明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项目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申请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如果学生与户主(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口,且学生本人不是低保享受人口的,需提供学生与低保户主关系证明,如父母结婚证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各旗县区咨询电话
红山区: 8882324
元宝山区: 3510392
松山区: 5867709
阿鲁科尔沁旗:7235189
巴林左旗:7861253
巴林右旗:6222114
林西县:5802166
克什克腾旗:5220161
翁牛特旗:6360361
喀喇沁旗:5823348
宁城县:4223958
敖汉旗:5902556
共2页:12
●资助对象
1.大学新生:
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
2.大学在校生:
2018年及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0元;录取到1、普通高校本科类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类或高职高专类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2、资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新考录和就读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等支出。
●申请时间和地点
参照(以)各旗县区公告为准
●大学新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3)高考准考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4)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各类证件原件审验)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低保户(或扶贫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7)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8)以学生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9)学生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大学在校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
(2)高校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或通过学信网下载的学籍验证报告
(3)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各类证件原件审验)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5)低保户(或扶贫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7)以学生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8)学生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相关情况说明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项目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申请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如果学生与户主(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口,且学生本人不是低保享受人口的,需提供学生与低保户主关系证明,如父母结婚证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各旗县区咨询电话
红山区: 8882324
元宝山区: 3510392
松山区: 5867709
阿鲁科尔沁旗:7235189
巴林左旗:7861253
巴林右旗:6222114
林西县:5802166
克什克腾旗:5220161
翁牛特旗:6360361
喀喇沁旗:5823348
宁城县:4223958
敖汉旗:59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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