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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受理公告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2019年自治区将继续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1.大学新生:
  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新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
  2.大学在校生:
  2018年及以后年度在校期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8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0元;录取到1、普通高校本科类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类或高职高专类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
  2、资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新考录和就读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等支出。
  ●申请时间和地点
  参照(以)各旗县区公告为准
  ●大学新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3)高考准考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
  (4)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各类证件原件审验)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低保户(或扶贫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7)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8)以学生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9)学生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大学在校生提供申请材料
  (1)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办理时现场填写)
  (2)高校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或通过学信网下载的学籍验证报告
  (3)低保家庭子女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各类证件原件审验)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5)低保户(或扶贫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验)
  (6)学生和户主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审验)
  (7)以学生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8)学生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一张。
  ●相关情况说明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项目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申请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项目的学生,如果学生与户主(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口,且学生本人不是低保享受人口的,需提供学生与低保户主关系证明,如父母结婚证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各旗县区咨询电话
  红山区:  8882324
  元宝山区:  3510392
  松山区: 5867709
  阿鲁科尔沁旗:7235189
  巴林左旗:7861253
  巴林右旗:6222114
  林西县:5802166
  克什克腾旗:5220161
  翁牛特旗:6360361
  喀喇沁旗:5823348
  宁城县:4223958
  敖汉旗:59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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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敖汉旗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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