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政府本级部门权责清单 收藏哦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旗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汇总,形成了敖汉旗政府本级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
2、各地区、各部门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电子邮件地址:ahzfbzz@126.com,电话:0476-4320018。
3、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予以固化,旗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建立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的调整、优化和完善。
敖汉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