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工业园区企业建设用地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的要求,现对敖汉旗工业园区企业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敖汉工业园区建设步伐,推进敖汉旗工业化进程,按照敖汉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敖汉旗政府决定转用敖汉旗农牧业局小河子农场1164亩国有土地,并严格按照小河子农村土地转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偿;另拟在新惠城区外环路东侧、鑫泽包装路对面市政集体土地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经国土部门实际测量,该地块面积为433亩。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区内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4、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对本项目实施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项目实施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敖汉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翼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B座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560399659/15560399268 邮箱:tianyipinggu@126.com